中国法院新闻讯(来琳 付晓轩)6月9日,执行申请人达某从伊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帕热萨提手中接过2万元案款时,激动的热泪盈眶,连连称赞帕热萨提是人民的好法官,共产党的好干部。至此,一件九年的“骨头案”终于顺利执结。
2011年7月18日,伊宁县法院判决被告于某向原告达某赔偿 43000元欠款。但于某并未主动履行,达某遂向伊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被执行人于某因经济困难履行两万元后再无执行能力,该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对此案办理了终结此次执行。
2017 年达某申请恢复执行此案,伊宁县法院受理后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于某长期不在家,无法联系。考虑到申请人达某家中困难,该院为达某送去了三千元司法救助金,解决其燃眉之急。
2020年,申请人达某电话联系伊宁县法院执行员帕热萨提,称被执行人于某最近在家里出现过,希望法院能再次恢复执行。得到消息后,帕热萨提立即赶往于某家中但未见到于某,帕热萨提又来到于某家庭住址所在的警务室,通过多方查找,终于与于某取得联系。见于某对还款有些抵触,帕热萨提便耐心的给其做工作、释法析理。终于,在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,于某终于有所触动,积极主动筹措资金,将剩余2万元执行款交到了帕热萨提手中,至此,这起拖了九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终于顺利执行完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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